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捍卫诗词的艺术标准

编辑:管理员日期:2020-09-13 18:09:57浏览次数:2164

皮国繁
 

    无数的经验与事实告诉我们,任何一种行业都有其自身的法则与行规。非但科学与艺术领域如此,就连各种手艺也概莫能外。遵循行业规律办事,活儿就干得漂亮;违背行规与法则办事,必将难有所成。


    传统诗词,就是一个特别讲究规则的艺术门类。是必须掌握了一定的专业知识才能从事的一门高级的艺术。行内有“诗是文学的最高形式”之说,足见其神圣与森严。这个“最高形式”其实是指诗的“艺术含金量”比其他文学形式的更高。然而,就是这种“最高形式”如今其“高”度也似乎在渐渐“缩水”,其中的艺术含金量在渐渐“流失”;诗词的艺术标准正在经受空前的考验与挑战。这种挑战大致来自以下方面:

 

    一、行外人士对于诗词立则的迷惘


    一些文学爱好者想搞传统诗词,但又对其格律规范产生困惑:古人为什么要给诗词立这许多规则,诸如平仄、韵脚、粘对、词格等。总认为这些规则束缚思维,碍手碍脚,是“戴着镣铐跳舞”。意欲废除之而后快。他们的困惑或可理解,因为他们毕竟还在行外,还没有深入到其中来,鉴赏水平还不高。他们不理解,诗词除了在内容方面讲究意蕴之美外,还要在形式上讲究音韵美和节律美。古代诗歌与现代诗歌最明显的区别之一就是,古代诗歌自产生之日起,就具有可以或需要吟唱的功能。既然要吟要唱,就必须音韵和谐。因此,《尚书•舜典》就有“诗言志,歌永言,声依永,律和声。八音克谐,无相夺伦,神人以和。” 的论述。这就对诗歌的音乐美提出了很高的要求。毛泽东也指出 “律诗要讲平仄,不讲平仄,即非律诗。”鲁迅也有关于诗词声韵方面的论述。清人在诗论中突出强调“有韵之文,肇自赓歌,降而曰诗,曰骚,曰赋,莫不以音节铿锵为美。”这些诗论,无一不表明诗词中音韵节律美的重要性。而诗词的一切格律规范,都是服务于其音韵美和节律美的。是绝对不能轻言废除的。因为,正是这些森严的格律规范,增加了诗词的艺术含金量,成就了诗词恒久的艺术魅力,使之经久不衰。试想,在一个格律诗句中,如果没有了平仄字声的交互,全句皆平或皆仄;整首诗词如果没有了韵脚,那读起来还会有丝毫抑扬顿挫的音乐美感吗?这样的“诗词”还会流传吗?因此,这些迷惘于诗词格律的人,应该放下架子,来学习一些格律的基本常识,逐渐由“外行”变成“内行”,就会懂得格律之于诗词是何等重要!学作诗词的时候就会自觉地遵守格律,自觉维护诗词的艺术标准。

 

    二、行内人士对于诗词守则的动摇


    行外人士毕竟不懂行,他们的某些想法和言论不足为信。然而却有一些行内的诗友偏偏受了那些言论的影响,对遵守诗词格律产生了动摇。他们时不时地抱怨起“束缚手脚”的格律来。在创作中做出不少破格的举动。有的诗友还极力为自己触犯格律寻找理由。常拿古人或当今名人破格的特例作为挡箭牌,并作为犯格的“常规”。其实,在他们的习作中,绝大多数的犯格之处都是完全可以避免的。只是由于文学功力的原因,一时找不到拯改的招数而已。如果这些诗友能加强学养,尽量做到少犯格律或不犯格律是完全可能的。再说,古人或名人破格,是有其深层次的历史原因或某些特殊因素的,是不得已而为之。我们不能简单对待,更不能刻意去效仿甚至明确提倡那样做,而应该尽力规避。这样就不会随意降低诗词的艺术标准了。我们并不是说诗词格律是一成不变的。诗词是要发展的,需要与时俱进,诗词的改革是毋庸置疑的。但改革一定是审慎而严肃的,千万不能太随意。无原则的“犯格”绝不等于“改革”,而只能视为“添乱” !

 

    三、对诗词的审美取向和对受众评估的偏差


    诗词的审美有不同的层面。合律与否只是技术层面的问题;而诗词的内涵、意蕴与艺术风格,则是更高的艺术层面。既然诗是文学的最高形式,那么诗词的艺术标准就应以重文采求雅致为高。绝不是越直白越通俗越好。如果一味追求通俗易懂,那还要诗词这种形式干什么?用白话体不就足够了吗?可现在有人认为,诗词的读者群是广大群众,诗词作品要以人人都能读懂为第一标准。反对在诗词中用典故,生怕群众要凭借词典才能读懂。因此他们多用大白话写诗词,把诸如“感谢中央政策好,我们住上小洋楼”之类的语句写进诗词。这种毫无艺术成分的标语口号式的大白话还配叫诗词吗?广大群众会乐意去读吗?之所以会这样,是因为这样的诗友习惯于用老眼光看问题。他们把当今新型的民众的文化水平还估定在解放初“扫盲班”的水准上,他们是在为被他们低估了的读者编写“扫盲班”的识字读本。把本来应作为艺术品欣赏的诗词,写成了只剩实用性的、连妇孺都不屑一读的通俗读物。诗中看不到任何的巧思和优美的文笔,找不到一个亮点与看点。这样的“诗”不是把诗这种“最高形式”降为“最低”了吗?这不是严重偏离了诗词的审美取向与标准了吗?这样的诗友忽略了一个基本事实,就是时代发展到今天,大众的文化水平是翻着番地往上升了。如今高中生、大学生比比皆是,他们在课堂内外阅读过大量的古典文学作品,要理解一首雅致深邃一点、运用了典故的诗词作品,那只是小菜一碟!事实上,写诗词完全不用典故是很难做到的。哪怕是反对用典的诗友,其作品中也能找出一些典故来。既如此,又何必那样的忌讳用典呢?因此,作者完全没有必要降低标准来创作,而应该提高门槛,以适应现今广大受众的阅读需求。否则我们的创作水平将落后于广大读者的欣赏水平。因为他们所需要的不仅是“懂”,他们更需要“赏”,更需要“美” !任何文学艺术创作活动,都应遵循“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”的原则,诗词创作更不能例外。当然我们并不反对以群众中生动、鲜活的语言入诗,只要是有新意、有艺术性的群众语言是完全可以运用于诗词的。我们决不主张在作品中堆砌典故,卖弄、炫耀学问的做法。我们追求的是作品的意境美。只有这样,我们创作出来的诗词才能真正达到雅俗共赏(而不仅仅是雅俗共“懂”)的艺术标准!


    诗词创作是一种高级活动。我们不能一味迎合那些受教育程度较低的少数人的水平与口味,使文学艺术老是停滞在低水平上徘徊而得不到发展与繁荣。我们还肩负着先进文化所赋予的引领受众的使命。我们应以高雅的作品,引领群众向文学艺术高峰攀登。这对于提升全民族的文化素质不是更好吗?


    还有一种倾向也值得注意,就是有的诗友认为,写出的诗词,只要合乎格律又通顺的就是好诗;至于格调的高低,没有统一标准来衡量,不必太讲求。这样的观念对于维护诗词的艺术标准,无疑也是不利的。我们应该既注重诗词格律的严守,又努力探求提高诗词艺术境界的门径,共同捍卫诗词的艺术标准。


    历史要靠厚重来积淀,时代需要精品力作来添彩。让我们以高标准、严要求来指导诗词创作,增强精品意识,多为时代、为读者写出更高雅、更美好的诗词作品来!


2012-1-27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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